林璧突然不想坐车了,给文叔发了个信息,就边喝奶茶边沿着街道闲逛。
“小兔崽子,还敢咬我?!看我今天不把你的两颗门牙都打掉!有娘生没娘养的贱货!”
小小的巷子里传来粗鄙的打骂声,林璧停下脚步朝里面瞥了一眼,目光骤然收缩。
挨打的少年个子很高,却瘦弱得像是一张纸片,除了骨头就是一层皮,让人不禁担心一阵风吹过就会将他刮走。
然而即使瘦得脱相,也不影响他原本俊美的容貌,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薄削,典型的大男主。
男孩不是别人,正是云知归。他根本打不过五六个青年,然而即使脸上、手上都是伤,却还是咬着牙反抗着。
云知归的人生是平顺的,只有十八岁之前略有坎坷。父母离婚,母亲独自一人带着他生活,好在工作稳定吃穿不愁。
只是好不容易熬到他十八岁,辛劳了半辈子的母亲却突然重病身亡,不得不将他送到京市的舅舅何家,从此开启了他的成神之路。
林璧静静地凝视着他,眼角跳动出绚烂的光耀,弯下腰将还没喝多少的奶茶放在墙角,懒懒散散地走了过去。
“六个成年人打一个孩子,你们还能要点脸吗?要是不要脸,就赶紧把那张皮脱下来,放在旁边的臭水沟里好好洗洗,说不定还有人捡着当破烂用。”
那些人没想到会有人管闲事,转过头看见只是个漂亮少年就松了戒备。
“滚远点,少管闲事,小心我撕烂你的嘴。”
林璧雪白的运动鞋踩过突兀不平的路面,大概早上刚有人泼过脏水,浅浅的水坑让他鞋底沾湿了些许。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般嗤笑一声,黑白分明的桃花眼里满是嘲讽,毫不掩饰地将自己的轻蔑流露得明明白白。
像是唤狗一样,他勾了勾食指,艳丽的红唇一翘,吐出的话却让人火冒三丈。
“来来来,我给你们几个洗洗嘴、剪剪爪子,免得见到人就想咬。这可不好,要知道没牌的疯狗可是会被人套走杀了的。”
“你TM找死!”
见小混混们拿着棍棒飞扑过来,林璧不慌不忙地一个弯腰躲过,又猛然起身抓住没反应过的袭击者往下一按,抬起的膝盖正中他的肚子。疼得那小混混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移了位,趴在地上不知死活。
这些人的速度在林璧看来简直就是慢放,他抓住另一人的手腕猛地一掰,只听咔嚓一声,像是骨头错位的轻响,疼得那人涕泪横流。
他拿过棒球棍,不是很诚心地道着歉:“抱歉,可能有点用力过猛,回头给你介绍家医院,正骨的手法特别棒。”
“啊啊啊,去死吧!”
剩下的小混混疯狂地举着铁棍冲过来,眼睛爆红,似是疯狂,又似害怕。
林璧闪身躲过,一个大力敲在小混混的背上,将他击倒在地,又猛踹了一下他的肚子,直接将他踢飞在墙上。
很快,刚刚还趾高气昂的六个人通通倒地,痛苦地发出哀嚎,却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林璧沾了不少脏水的鞋子踩在其中领头那人的脸上,重重地碾压两下,踩得那人的脸都变形了。
他用棍子指着那人,眉眼还带着勾魂摄魄的笑意,却不似春花绚烂,而似冬雪凛冽。
“以后,还敢欺负他吗?”
“不……不敢了。”
“乖~”
想了想,林璧从口袋里拿出一沓钱扔到领头的脸上,似是好心地说:“不好意思打伤了你们,等会儿带你的几个兄弟好好去医院看看,别耽误了病情。但是以后,不许再欺负他了,不然见你们一次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