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神随意一扫,就在意识海里找到一颗闪闪亮,凝实又坚固的大星星。曾经多少个青春的夜晚,他在被窝里挑灯苦读种花家传统文学名著,学习古典文学的博·大·精·深,与几百年来无数读者一样,为古代文学的精妙击x叫好,不惜牺牲亿万未来的子孙。
写什么书能有此文共鸣之深?
凝思片刻,程尘小脸红红地提笔开写:
这本旷世名书,不让大蓝星人民共享,简直人神共愤!
写归写,这个马甲一定一定要捂好,就像当年明朝某位大名士写了这本流芳百世的巨著,死活都没敢揭了马甲喊一声,此书乃吾所著!
为啥?
程尘觉得现在他很理解这位大名士当时的心情了,要是人尽皆知的小黄文,大伙都知道是他写的,一提起安大师就是:哦!我知道,就是那本旷世x文的作者呀!他不得一头撞x在嫩豆腐上?
所以说,这个题材群众喜闻乐见,对国家贡献巨大,但对书写者来说,名声杀伤力绝对是核武级别的。一提起这茬,读者们根本不会再想起作者还有其他什么作品。
《金》原著是一部七八十万字的宏篇世情巨著,好在启灵抚灵都不是必须要有完整的文章,相反地,将书拆成几部交易将会更有利于他占据主动地位。
认真写完几章,程尘只觉心浮气躁。
莺声燕语呢哝似在耳畔,妆粉胭脂暗香萦绕,港片里那位剑眉飞扬、青紫薄唇的妖孽形像渐渐浮现,邪魅挑眉勾唇一声笑,几欲脱纸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