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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十二章(2 / 3)

或是他母亲——对了,他母亲也总爱在晨光下绣花,苏绣传人的绣工能把晨露缀花枝的姿态展现的淋漓尽致,形状神韵分毫不差。

然而错觉终归是错觉。

纪瑾珩目力过人,远远的,便看见一个着灰蓝色短打的瘦小男人,新剃的平头上明晃晃秃了两块头皮,指甲盖大小,此时他正站在警卫室前面,想往大门里看却又不敢,畏畏缩缩地收着肩,偷偷地四下打量,胸前捧着一只火漆食盒,宝贝地一手托着底。

他很快认出了从远处走来的纪瑾珩,眼睛亮了亮,用力挥手,兴奋地喊了一声“纪老板”。

纪瑾珩轻点头,道:“这么早就来了,我以为还得等一会儿。”

赵旺挠挠头,红黑的脸蛋子笑出两道亮,“仙临食府把分店开到前边的蒲华街了,俺被安排在二楼跑堂,离您这儿没几步路,再说了,让谁等也不能让您等,可不得麻溜儿的。”边说边遵着纪瑾珩的示意进了警卫室,“您这儿瞅着可真气派,俺还以为是哪位老板的私宅,结果刚进门儿就被外面那位长官给拦了。”

赵旺絮絮叨叨地缓解紧张感,刚才他被警卫员的枪唬住了,现在还有点后怕。

他一开口,就是一嘴东北大碴子味儿——赵旺是个不折不扣的东北汉子,虽然长得小模小样,但祖上三代都是地地道道的沈阳人。

是三年前,东北沦陷的时候逃难来的南京。

当时一家子六口人南下,跑出华北境的时候却只剩他和妹妹两个了。他妹妹当时才七岁。

后来妹妹害了病,赵旺现在想想都挺怕人的,突然之间没日没夜地呕、发烧、抽搐,水也喝不进,他把身上所有的家当都搭进去也不够治,只能把人半死不活地吊着半条命——**那个病叫“霍乱”,只觉得贼老天瞎了眼,偏偏和他过不去。家里人都死绝了,唯一的小妹也要保不住,赵旺觉得自己完了,彻底完了。

直到有一天,他在上海路捡洋人扔掉的烂菜叶时遇到了纪瑾珩。

那时的纪瑾珩还是一名不到十七的少年,比现在矮些纤瘦些,却并不显得孱弱,白衬衫配西装马甲,整齐笔挺,一尘不染,提着一只藤条箱,举手投足完全是一位贵族少爷的气派,任谁见了都会眼前一亮。

赵旺觉得自己是撞见活菩萨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哦!他还那么心善,出钱给他妹妹治病。

也是从那以后,赵旺几乎为纪瑾珩马首是瞻。

他以前在老家是个庄稼汉,除了种地啥也不会,现在到了南边,地也没得种了,只剩一身力气还使得上,但那时妹妹病着,身边脱不开人,大夫又说那病传染性很强,肯定是不能带到人前的,于是赵旺就彻底失业了,摸摸索索一番不成,最终当起了乞丐。

殊不知乞丐也分帮派划地界,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的,而且随着战事愈演愈烈,南下的流浪人口越来越多,吃不上饭的人猛然剧增,乞丐这行当竞争力还不小。

而这时他正好遇见纪瑾珩,他不管纪瑾珩是出于什么原因施以援手的,总之绝处逢生的机会是纪瑾珩给的,老赵家向来有恩必报,这份恩情他赵旺没齿难忘。

赵旺把食盒放到桌上,打开,随之一阵鲜醇和着淡淡的药香扑鼻而来,蕴着腾腾的热气,光闻一闻就令人不禁食指大动。

“您昨晚上点的'八珍鸽子煲',店里的伙计说是一位姓纪的先生点的,俺知道是您,就亲自盯的火。”赵旺笑着道,“仙临食府知道您的习惯,还是老规矩,不加生姜不加葱,添两味补气的中药多熬一个时辰,附赠一碟去味儿的小菜,清新爽口~”

纪瑾珩听他在酒楼跑堂练就的口才,话尾还像模像样地拗了个儿化音,便忍俊不禁,“好了,汤看着很不错,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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