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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琳城最好的客栈果然是名不虚传的,朝砚他们站在那比之前宽敞了不知道多少倍的房间里面,感觉视野都空旷的很。

临窗望去,看的是青山绿水,柳树成荫,树影交错之间,青石的小路似乎还带着雨后的湿润,有人从上面走过,衣襟如纱,如同那湖水之中的水雾一般,在夜色阑珊之中,更为曼妙。

后窗对的是景致,正门对的却是正街,即便到了夜间也是人声鼎沸的,可是一旦入了房间,便是半点儿声响也听不见了,只觉得一片宁静,仿佛置身与世外桃源之中。

普通客栈燃烧的是烛火,而这里的客栈却是靠夜明珠,盒子打开,整个屋子里面就跟开了电灯一样,令朝砚瞅着那颗夜明珠就想问问人家老板怎么卖,他也好弄一颗回去给小家伙读书用,免得年纪小小点灯熬油的坏了眼睛。

那么一双漂亮的眼睛,若是近视失了神,那可不是一般的可惜。

朝砚研究着夜明珠,却听身后一声门响,小二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客官有何吩咐?”

“炖了,”朝纵清凌凌的声音在同样响起,朝砚转头,看着那只使劲蹬腿急得叽叽乱叫的兔子,匆忙拦下,才挽留了那银纹兔的一条性命。

房门重新关上,朝砚刚刚松开那只从小胖爪上解救下来的小兔子,那小家伙蹭的一下蹦起,呲溜一下就钻进了床底下,一点儿出来的迹象也没有了。

“我要吃兔子,”朝纵坐在椅子上,双手搭在腿上,义正言辞的要求道。

朝砚总觉得他不是想吃兔子,他是想吃那只兔子。

“你不是一般晚上都不吃宵夜的么?”朝砚问道。

朝纵板着小脸道:“破例。”

朝砚:“……”

好理由。

“金敛不是说要送你几只么,吃那些怎么样?”朝砚建议道。

朝纵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床底下,就像是在告诉朝砚他之前猜测的没错一样。

这倒也不是朝砚舍不得给自家崽儿吃一只兔子,他们灵石当弹珠玩的,别说吃兔子了,吃老虎都行,但是问题是这只兔子是买来当宠物,并且在金敛面前过过面的,免得那位脑瓜子极为聪明的公子一不小心就想起米果儿的样子来。

“那这样,咱们从金敛送的几只兔子里面挑一只养,这只送去给你煲汤?”朝砚又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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