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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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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得知了卢建的律师是邓明,成瑶更是一百万分的上心,她此前去林凤娟和卢建开房的酒店,让林凤娟查询了自己此前的开房登记,确定了开房时间,同时,成瑶也向与林凤娟、卢建一同参与同学会的几位同学进行了取证,可以证明,开房时间与同学会在同一天,而同学会后,确实是卢建与林凤娟两人独处。有了这些证据,再配合此前的录音,可以佐证卢建确实与林凤娟在同学会后开房发生了关系。而林凤娟孩子涵涵足月出生,那么按照他的出生年月倒退,如果涵涵是卢建的孩子,那么卢建与林凤娟这次发生关系的时间,也完全能吻合,不存在矛盾。另外,成瑶还取证了林凤娟和卢建很多高中同学的证言,证明两人在高中曾经恋爱过两年,为彼此的初恋,曾经有感情基础。

在去法院庭前证据交换之前,成瑶一遍遍演练了可能会发生的情况和自己的应对措施,确保自己的这份证据清单一甩出来,就能啪啪啪打脸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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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瑶把庭前证据交换的消息告诉了林凤娟,两人便各自赶往法院。

说来很巧,她们和卢建邓明,几乎是同时到达庭前会议室的。

邓明穿着一身修身窄腰的西装,头发用发胶固定往后,经典的大背头梳得一丝不苟,身上讲究地喷着男用香水,成瑶只随便扫了一眼,便看到了他的公文包、皮带上晃眼的名牌logo。

成瑶心里对他憎恶,越看越觉得对方不像个律师,反而更像个穿着名牌高仿的传销骗子。只是心里再痛恨,成瑶也知道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她谨记着钱恒的每一句话,绝对不会重蹈覆辙,让自己的私人情绪影响到当事人的案件。想要打赢这场官司,首先应当摒弃自己的立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

成瑶这边非常平静专业,邓明的反应却强烈多了。他显然十分意外在这里遇见成瑶,愣了愣,只是很快,邓明也回归到了工作状态。

见双方当事人与律师都就位了,孟法官按照流程开始了庭前证据交换:“林凤娟诉卢建确认亲子关系、抚养纠纷一案,由审判员孟冬梅主持庭前证据交换,书记员沈素担任记录,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林凤娟和卢建都没有申请回避。

孟法官就此案中的一些基本事实进行了明确,同时,她也针对成瑶提交的证据材料向邓明一方进行了阐述分析:“林凤娟和她的律师整理了非常详细的证据链,在这份证据链的基础上,林凤娟一方拥有足以推断卢建与涵涵可能存在亲子关系的证据链,如果卢建你和你的律师没有相反的证据,却还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那么一旦立案走诉讼流程,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理,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林凤娟一方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你方,则需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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