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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2 / 2)

“……”

话说到这份上,薛明饶是心里再不愿意,为了形象,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故作体贴道:“瑶瑶,你工作要紧,先和同事讨论吧,十分钟讨论完了等你同事走了,反正咱们聊天的时间还长着,厨房我来收拾就行了。”

薛明故意把“十分钟”和“等你同事走了”加重了语气,自我安慰的同时也妄图扳回一城。

可惜……

可惜成瑶一投入到工作状态就完全忘我了。

“同居关系下的财产分割和婚姻关系下的财产分割完全不同,如果结了婚,那么张浩的个人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李梦婷都可以分割;但只是同居,那个人收入一般都归个人所有。”

钱恒非常言简意赅地指出了同居和婚姻状态下财产分割的不同原则,他轻轻用手指敲了敲手上的资料:“鉴于李梦婷和张浩同居时间也不长,最主要涉及到的共同财产就是两个人一起出资买的房。”

成瑶听完,有些感慨:“所以说《婚姻法》还是有意义的,同居关系中,即便两个人完全和结婚的状态一样生活,比如男人在外赚钱,女人在家里操持家务,但就因为没有那张结婚证,一旦分手,或者男人出轨,那女人几乎得不到什么经济补偿。”

同居关系中,个人的收入仍旧归个人,而忠诚协议也无效。那这么多年同居中,大部分女性真的是充当了免费的保姆,还满足了男人的生理需求,平白浪费了自己的青春。

“《婚姻法》本来就有意义,因为有婚姻法和婚姻制度,董山案里,董山死后,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有一半是归属蒋文秀的,剩下的那一半里,才属于董山可分割的遗产,这部分遗产才由蒋文秀、董敏、董山爸爸和董山那个私生子平分。你看,遗产的大头,还是流向法定配偶和婚生子女的。”

直到这时,成瑶也才终于明白了过来。

董敏在一审结束后喊的那句“《婚姻法》根本不保护婚姻”,其实并不对。

《婚姻法》虽然还不够完善,也尚有漏洞,但在最大的平衡中,倾向保护的,仍旧是法定配偶和婚生子女的权益。而因为没有婚姻关系的保护,李梦婷就比蒋文秀被动的多了。

成瑶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那房子是李梦婷和张浩本打算作为婚房的房产,这房子是他俩花了400万全款买的,从李梦婷提供的银行流水上,李梦婷出资了150万,那么剩下的250万都是张浩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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