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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打小报告(2 / 3)

作为一名红党党员,我有责任有义务向领导如实反映情况。对于四支队司令钟卫公然违抗组织通报擅自采取行动的行为,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望苏北军区党委和三师领导详细核查,秉公处理,以维持新四军的纯洁性。

这样的信还不止一封。

第二封,是旅副参谋张克胜写的,题目是《对高杨战斗中四支队命令执行情况总结》。

尊敬的苏北军区党委、三师领导:

高杨战斗中,四支队司令钟卫多次违抗旅部命令的总结如下:

旅部制订的作战方案中严格指出,第一阶段四支队全力解决高沟战斗,四支队擅自抽调力量到新安集、丁头堡方向参加战斗和抢夺俘虏战利品,造成地方配合部队的不良影响;

高沟战斗中断本有机会和平解决,但是四支队司令员钟卫在接到军分区和旅部通报的情况下擅自行动导致谈判破裂,未能避免我部本不应有的伤亡;

王小圩战斗中,四支队本有机会于4月26日下午一举围歼日军,但是其司令员钟卫个人英雄主义,竟然与鬼子达成攻守互换协议,从而延误到4月28日才歼灭日军,此举造成我部队不必要的物质和人力消耗,而且对其他部队影响极坏;

在接到脱离战斗和撤退命令阳奉阴违,仍留下主力部队与敌人纠缠,致使接应部队比原计划滞留一天以上;

以上情况,请领导详细核查认真处理,由于旅部某些领导干部对钟卫司令员一味偏袒,才导致如此严重的现象出现,作为一名红党党员,我对我以上所有的言行负责,希望领导秉公决断,以严肃革命队伍的纪律。

第三封是旅政治部和后勤部联名写的,《对于四支队军纪和缴获问题的意见书》:

1、擅自释放鬼子俘虏,导致鬼子大队长混在重伤员中逃脱;

2、违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一切缴获归公的原则,私自扣留重机枪和火炮,这样的举动在部队中造成很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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