圾、袭击起人来了?到底有没有“文明市民”的基本素质?以为你是那绣楼上的小姐呀?以为你是站在楼上抛绣球玩儿呀?”边说边转动猪头仔细观瞧,可不是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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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翠兰与八戒那可真是“前世有约,今生奇缘”哪!不然,何以他们以前素未谋面,却能老早地就把对方基本锁定,还能准确无误地互道渊源来历、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呢?什么?你说只不过是“碰巧”罢了?那么下次不妨你也这么碰巧一两回?
待打开纸团,只见上面赫然写着一行字:今晚月亮爬树时,在此桥上相会,不见不散!怎么又是一对儿“死约会”的!这时连我自己也觉得,我这书中有关“死约会,不见不散”的例子特多,都已有点儿已数不清了。
呆子见翠兰又是抛他、又是约他的,却正是求之不得、欣喜若狂!哎呀,这就是所谓的“姻缘”呐,幸福呐,美事呐!真的没想到,走在路上都会有如此的艳遇,那么那些以前的感情付出是不是就太冤枉、太不值得了呢?难怪前几次找人查看手相,算命的先生都说自己的好事已近,“冬至不过年里”了呢。如今果不其然!
就这样一来二去,他们两个很快地就彼此各方面(?)都很熟悉了,这样成就了一段极其美满的姻缘。至于后来,翠兰的父亲高老头硬说是那呆子强行霸占了他的女儿,其实他的意思是说:当时,只是因为那呆子的一念温柔,轻轻地晃了一晃他的肥头,再向他的女儿扮一个表情多少有点儿可爱的酷像,用高小姐自己的话来说,就把她的芳心给完全地占领了,而且一直占领到现在。
后来有好事者,给“艳遇”加了个不咸不淡的诠释。说“艳遇”是“在对的地方遇上了对的人。”其实当日呆子与翠兰的相遇,就是最经典的“艳遇”了。因为他们该“对”的东西全都“对”上了呀。后来,人间所有的“艳遇”经典一律都是由此推广和延伸的。“艳遇”本来是个褒义词,但是后来的人们,渐渐地就把那诠释里的两个“对”搞成了“可以不对”了。有的还把“艳遇”变成了不分地点、不分对象的原始欲望冲动。甚至有的还把它同“makelove”划上了等号。于是现在这个词就变得非褒似贬、暧昧不清了。此乃后话。
且说又一日,高小姐于桥上观望发楞之余,想起她与官人(其实是猪人)之间的传奇故事,灵感忽来,乃吟诗一首,叫作《人猪情未了》。
诗曰:
高家良田八百亩,
田多人少正发懵。
兄弟年少不经事,
家父老迈机智穷。
小姐定下空城计,
桥头劝憨已入瓮。
猪嘴拱地不须犁,
肥头顶担力无穷。
一呆干活胜百个,
如梦光阴匆匆过。
义务打工三年整,
粮满仓来柴满垛。
你有劲来我有情,
终身大事托谁人?
晨起对镜勤梳头,
小姐老大怎堪留。
两季庄稼犹可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