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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背着一把大刀的红衣少女。

这少女一身殷红如血,面容艳丽,神采飞扬,背上是半人高的背齿大刀,剑柄亦是鲜红的血色。

总之,打扮犀利,气势犀利,看着就犀利,好一个“犀利”的美人儿。

——原来方才这对不知羞的野鸳鸯席地苟合的时候,头顶就有个姑娘家正看着戏呢。

这位美人挑眉,戏谑的目光滑过两人,对木摇霜道:“没想到木七姑娘也会救人。”她一顿,“还是个……风流纨绔子呢。”

木摇霜没有理会,或者说根本不想理会,只问了一句话:“阿露何处?”

似乎已经对她的冷淡习以为常,红衣姑娘耸肩:“我可不是你们门下的,问我没用。”目光瞥见了一边的阮重笙,她又是哈哈一笑,夸赞道:“长得不错。”

她挑挑下巴,笑容明朗:“小子,我是雁丘吴千秋。”

阮重笙其实并不懂各大门派世家之间的关系,听见她的介绍也胡乱点头,心道:“这下还真遇见天九荒的人了。不知道会不会遇见蓬莱的?就是遇见了也没法打招呼啊……”

“欸,你都不报名号?”

阮重笙道:“说了你们也不会知道呀……”

阮重笙见两个姑娘都在看他,于是矜持道:“秦淮,阮软。”

吴千秋:“……噗。”

木摇霜:“……”

是个有趣的散修。吴千秋这样想着,笑得更加前俯后仰,指着他腰间双剑道:“我看你用剑,以为是哪家剑修呢!”

她这样本不合凡界礼数,可阮重笙还不至于和一个真性情的姑娘家计较,咳了一声,难得羞涩。

这剑是裴回铮给的,当时他那位师父是这样说的:“这双剑可是神器,一名‘扈阳’,是为阳剑;一名‘扈月’,是为阴剑。阴阳相生相克,也可相交相合。”

他问:“那用布包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是宝贝嘛。”

阮重笙:“说人话。”

“哎呀,我也不知道,随便弄的。你看,用布多好,不容易脏,还低调!”

其实阮重笙深深的怀疑他是找不到剑鞘,就拿抹布包的。

但是这种事是不可能说出来的,阮重笙这人吧,别的不说,“家丑不可外扬”还是懂的。换句话说,如果让别人知道他的师父这么不靠谱,转而觉得他也很不靠谱,那就太糟糕了。

——虽然他好像也靠谱不到哪里去。

木摇霜看他们一眼,转身没入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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