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街角饿了两天,然后走进了一家饭店。
那顿霸王餐让他吃得很爽,老板也没打他,让他在店里干起了打杂。
再后来,家人找到了这家饭店。
家人带走了他,他每天都去那家店干活,去厨房帮忙。
饭店老板开始给他发薪水,教他做菜。
两年后,饭店老板离开这个城市,去其他地方发展。
他跟家人闹了很久,最后,以自杀为威胁,终于要钱盘下了这家饭店。
他自己当起了老板。
经常有一些混子来饭店蹭吃蹭喝,他甚是头疼。
有一次,他酒后,拿菜刀砍伤了两个混子。
他在里面蹲了半年。
他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了名气。
饭店重新开业的时候,那些混子来给他捧场。
他跟那些混子交上了朋友。
那些混子成了他的小弟。
他开始大手大脚的在餐饮业发展……
那些发生的事情,仿似就在昨天……
孙正海轻叹了一口气,完了,自己这次,真的要完了!
“当!”
一声轻响。
那把飞刀断成了两段,朝附近飞去。
“噗!”
“噗!”
两声闷响。
那两段飞刀扎进了附近木亭的柱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