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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军队之中安插人手(2 / 3)

而现在,便是政治条件成熟的时候,这条政令虽然是基于削弱宗室功勋们的势力而订立的,但也确实给许多孤儿带来了好处,朝廷规定,凡是领养孩子的人,每个月提供的钱财从四千文上涨到五千文,各地方也可以自行定制,有钱的地方可以再多给点,没钱的地方则要以五千文作为底线,而领养家庭,必须每个月接受孤儿院的检查,一个月三次,两次上门检查,一次学校检查,来关心被领养孩童的身心健康,以及父母是否真的在好好照顾孩子。

通过这种方法,起码能够杜绝大部分孩子被虐待的情况出现,还有对于领养孩童的家庭也必须进行调查,原本的要求是富裕人家,根据宋朝的明面规定,是年收入要达到六千贯,也就是六十万文收入的家庭,以两千文等于现代一千块钱来算的话,就是年收入要达到三十万块钱的收入,才能够领养孩子,徐清把这个标准拉低,到四千贯左右就可以领养孩子,这个标准对应的正是中下阶级,如此一来便算是扩大了领养的人数,也方便孩子们可以找到更好的家庭来重新生活。

至于底层,徐清则暂时没有考虑,首先是孤儿并没有那么多,二来则是底层的生活依旧还是十分困苦的,在这个时候开启领养,很多生不出孩子的家庭或许会去领养,但能不能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状态呢,这一点徐清并不能确定,既然是要被领养,起码接受教育是要有的吧,然后父母也应该拥有一定的教育水平,若是父母是文盲,这显然也是不行的。

除了金钱上的要求之外,徐清还额外规定,所有领养人必须结婚超过三年以上,以此来保证领养人的真实性,不然假装夫妻,这也是不行的,同时要跟邻居确认,这一户人家没有过家暴,冷暴力之类的事情发生,不然对熟悉的人都能够进行家暴,那么对于自己领养来的孩子也会进行家暴。

如今宋朝的家庭,丈夫打妻子,父亲打儿子那是常有的事情,毕竟这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时代,虽然女性保护大会已经成立,但想要让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没有几十年的时间,是绝对无法做到的,但徐清希望通过领养条件这个方法,让更多人可以心平气和的去谈论家庭之中不同的意见,而不是用拳头去决定谁说的对,谁说的错。

相信把这条规定加入其中,很多家庭就会减少用暴力来解决家庭纠纷的情况,毕竟许多家庭还是想要领养孩子的,有的是生不出,然后家里的亲戚又不愿意过继,没办法只能领养,还有一种则是为了朝廷给的补贴,无论是哪一种,国家并不在意,只要能够照顾好孩子,这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在此之外,还能让孩子感觉到亲情,那就更好了。

但这确实比较困难,毕竟在这个重视血缘的时代,你想要让一户人家真心的接受这一个陌生的孩子,还是非常困难的,很多人的心中依旧会有一些疙瘩,尤其是对于那些大孩子来说,小孩子年纪小,或许曾经的父母早就忘了也说不定,这样一来也好养,不至于长大了要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但若是大孩子这就不好了,他们的记忆中有他们的父母,到时候会不会亲近现在的父母,这着实是一个很难的问题。

有时候家庭的亲近并不是靠养父母就能决定的,而是需要双方去达成的,这之中麻烦的事够多的了,徐清作为一国宰相,也不能事事做主,只能规定其中的一些事情罢了,除了以上几点之外,他还定了几条规矩,比如说家庭之中成员接受教育的情况,然后已经有孩子的家庭对于收养孩童的标准。

这个标准无疑是要更高的,因为你有孩子的家庭要领养孩子,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敏感的事情,其中真正出于爱心的很少,更多的还是希望,培养一些忠诚于自己家庭的成员而已,这些人对于领养的小孩并不当仆人一般看待,但也是希望领养他们,给自己的家族增添一些成员,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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