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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男爵!(2 / 4)

卡萨雷见他这么慎重也是答应。

回到房间,高军打开日记本,忽然脑袋里突然想起了贝斯特说的那个人。

弗里蒙特·霍尔德的事迹。

还真挺传奇。

……

这弗里蒙特·霍尔德黑吃黑,他同样身世比较悲惨,听说家里也被毒贩给杀了,才决定当警察。

但墨西哥警察,根本不敢找毒贩麻烦。

他自己就想办法,直接单枪匹马闯进黑帮的销售酒吧,抢了4000美金的货!

按照1987年的标准,在墨西哥杀一个人大约是“1200比索”,你找的当然不是某个组织的成员,而是路边拉个半大小子,他们会干。

当然,现在是1989年,也许涨价了,也许降价了。

毕竟,社会动荡、福利减少,都开始内卷了。

可4000美金足够出卖自己的灵魂。

这个世界是利益为先,就算是你再好的朋友,再好的兄弟,只要利益有冲突的时候,什么都会忘记,人心是很复杂的,有钱不单单能使鬼推磨,还能磨推鬼了。

但刚好,霍尔德有“廉价”的道德,他胸怀仇恨,他闭上眼就能看到父母和兄弟姐妹们质问他,为什么不报仇?

他睡不着。

他原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或许烂死在那条街,救济院的人给收个尸,然后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人记得你。

但他不甘心!

他要报仇,既然人家是毒贩,那就以暴制暴!

他有着灵活的道德底线。

这个世界比的就是狠,你不狠,地位不稳。

如果不能做到流芳千古,那就干到遗臭万年好了。

亡灵节也有人想你。

他知道自己需要帮手,打了辆车来到孔德萨(La Condesa)区,上车他就把枪拿出来了,那个出租车司机顿时就老实。

看着周围布局整洁的房子,他眼神里闪过一丝的怀念,以前,他也住在这里。

瘸着脚,顺着门牌号找到27号,院子里狗已经闻到了来客的气味,狂吠不止。

里头出来个30岁左右的壮汉,站在门口呵斥一声狗,看到门口站着个身影,心里一凛,下意识的就打算往回跑。

“莱恩,不认识我了吗?”

霍尔德向前走了一步,月光掺杂着院子前微弱的灯光,将他的脸给照了出来。

壮汉一见到他,表情瞬间就变了,快步走过来,打开门,“霍尔德!你还活着?!”

“上帝不需要我的灵魂。”霍尔德笑着,嘶哑着声音,“我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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