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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权字之争(3 / 3)

“仔细说来!”

和刘娥一样,听到雷允恭说外头的宰执大臣们起了争执,赵祯心中也有些意外。

还是那句话,遗诏而已,无非就是把皇帝临终前说的这些话,用雅训哀婉的措辞写好,最多就是加一些赞颂生前功绩的话进去罢了。

这有什么可争执的吗?

然而事实偏偏就是如此……

得了吩咐之后,雷允恭很快便开口,将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说了出来,而赵祯也在他的叙述当中,慢慢将殿庐中发生的事情还原了出来。

且说一众宰执大臣送走了皇后和太子之后,便一同来到殿旁的小屋当中草拟制书。

唐制,中书省负责草制,门下省负责审核,尚书省负责承旨施行。

入宋以后,三省虚置,中枢机构转移到中书门下,也即唐时的政事堂,这种情况下,草制之事一般情况下由翰林学士负责。

但是,遗诏和普通的制书不同。

因先帝已逝,新帝未立,所以皇权处于暂时性的空缺当中,无法像普通制书拟定的过程当中以皇权予以核准。

这种情况下,对于制书内容的书写,自然要慎之又慎,由宰执大臣亲自进行,是最合适的。

当然,具体由谁来执笔,也并不是随意而定的事。

首先,枢密使和枢密副使负责军政,肯定是没有资格上手的,又因宰相一般负责最终的审核,所以,也不宜亲自执笔。

所以,书写制书的责任,就落在了两个参知政事任中正和王曾的身上。

草制之事,寻常时候算是一种权力,但是,在这种场合下,其实更多的是压力。

要知道,遗诏上书写的每一句话,都需要所有宰执大臣达成一致,并最终一起签名,方算是终稿,可以呈送入宫。

缺了任何一个人,制书都是无效的。

这种情况下,书写之人辗转腾挪的空间很小,反而会因措辞的问题,受到其他辅臣的质疑。

所以,理所当然的,执笔的责任落在了相对年轻的王曾身上。

一般来说,遗制的内容,分成三个部分。

首先是对大行皇帝生平的梳理,其次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传位和辅政的事宜,最后一部分,是对丧仪的安排。

确定了执笔之人以后,一众宰执大臣分别落座,便开始逐字逐句的商议遗诏该如何写。

前面的部分,稍有争议,但是总的来说,还算顺利,直到写到传位和辅政事宜时,情况发生了变化。

“大行皇帝有言,太子殿下尚在冲年,适临庶务,虽于柩前继位,但保兹皇绪之事,当属于母仪,既是如此,何必称权?”

殿庐之中,丁谓看着面前王曾写下的‘军国事权兼取皇太后处分’几个字,眉头皱起,对众人开口道。

“本相以为,可去权字,书军国事兼取皇太后处分即可。”

说完之后,他环顾四周,目光从在场众人的脸上依次掠过,霸道之意尽显。

殿庐之中的气氛有些沉默。

丁谓此人,身兼首相,次相二职,又是刘娥一手提拔起来的人,因此行事素来专横。

权之一字,在宋制当中极为常见,其意取姑且,暂代之意,用在此处,亦是如此。

加上权字,意味着皇太后暂代君权。

去掉权字,则意味着,以遗诏的形式,赋予皇太后处分国事的正式权力。

这一点,在场众人都心知肚明,但面对丁谓威胁的目光,在场众人虽皆为宰执,也不由有些默然。

见此状况,丁谓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转身对着王曾道。

“诸宰执皆无他言,可去权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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