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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总要给别人个机会(4 / 4)

我可是宽宏大量、奉公守法的公民,怎么可能想着送人进去呢?

在等两天,看看那个姓姜的律师起诉她不。

苏安心里琢磨着,他像来都是好人,从来不喜欢和别人争抢。

左福恒求助信上的姜姓律师,应该就是剐蹭现场那个穿着职业装的瓜子脸女律师了。

那个女律师看起来可是热心肠,应该不会无缘无故的就反悔。

怕是看了自己这边提供的证据吧?

苏安虽然不太懂法,但还是知道,律师在法律范围许可内,是有权力查看对方提供的证据的。

而且,这也是律师开庭前肯定要做的,除非是对方当庭临时提交证据,或是一些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证据。

先是以为左福恒那边是正义的,可看完提交的证据,结果完全相反,这种情况下恐怕没哪个律师不会反悔的。

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猜测,如果猜错了或者是那个姜姓小女律师能够忍下这口气,不起诉左福恒的胡,他会勉强化身正义,搂草打兔子,捎带着把左福恒也给起诉了。

但,在这之前,总要给别人个机会!

他真没有想送左福恒进去的意思,只是想告诉他,话不能乱说。

至于柴姓记者柴方泰,这位现在已经进去了,就算是想起诉左福恒也没机会了。

可惜了,这位才是真冤,因为左福恒的事情都已经进去了,结果,还被左福恒在外面这么毁名声。

交友不慎,交友不慎啊!

轻轻摇了摇脑袋,苏安叹了口气,美滋滋的换了件衣服,准备出去拿快递。

至于案子的胜败,他根本不担心,事情都闹到这个地步了,而且证据十足,根本不会有任何意外变故,而且相关部门绝对会从严处理,从轻处置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

原因很简单,不管是出于当事人年纪还是什么情况,只要从轻处置,都会造成社会公德的急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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